哎呀呀,脚痛得快断了。不痛才奇怪吧,穿五寸高跟鞋走了整整的八个小时!没办法啊,平时爱穿的鞋坏了,又不想穿平底鞋,因为妈妈也穿五寸呢,她又那么美丽,会抢了我的风头啦,随意固执的一定要穿高跟鞋。由于有没有稍微低一点的鞋,所以逼不得以穿上妈妈的五寸高跟鞋,跟她平起平坐。第一次穿那么高的我,走起路来还不会很奇怪,但有几次差一点跌倒,脚软了啦。
虽然脚很痛,但是没什么后悔,因为我觉得哦,穿的高比较有气质。今天也不知道为什么,我事先没与妈妈串通,我们穿的衣竟然没相差无几,有穿短裤高跟鞋。在逛街的时候,路人频频回头望我们,我习惯了啦,有妈咪在,回头率都是一百巴仙的。我呢?是有几只小猫又看下我啦,我想应该是妈妈也在不远处吧,要不然我穿得太高了,稍微出众了一些。还有哦,每个人都讲妈咪像我姐姐,又习惯了啦,频频点头向他们“担保”说她是我如假包换的妈妈。希望真的不是我看起来很老~
妈咪讲我小女生因为她见到外国人与我打招呼似乎吓得说不出话来,我哪有说不出话来?只是有一点不知所措罢了,谁都会这样吧,虽然也不是第一次啦。走到最后的那两个小时,脚肿的像猪蹄一样。走路也一拐一拐的,妈妈将我爱美不要命,没有不要命,只是不要脚罢了。要不然在她身边会显得很矮耶,我才不要。
买了两对鞋子,两件衣,还不错啦。明天很大机会要去书展,听说不去,会“走宝”噢,像我将喜欢书的人,还是去看看比较好,但是荷包会大出血的啦~!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